- 背景
一個合理、安定的退休生活是人民應有的權利;一個對市民有承擔的政府理應傾力保障他們這個權利,讓他們於晚年過著無休的生活。全民性的退休保障計劃雖有助於保障市民退休後的生活,然而政府郤以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作為香港的退休保障計劃,將所有無酬勞動者、家庭主婦、長者及無工作能力人士排斥於門外,剝奪他們獲得退休保障的權利。
早在強積金正式實施以前,政府已大力宣傳它是市民安享晚年的生活保障。但事實是否如此?對低收入婦女和被強積金排斥的全職家庭主婦而言,強積金能否保障她們退休後的生活?她們對強積金計劃掌握了多少?對退休保障有甚麼看法?
為了解強積金對低收入婦女及家庭主婦的影響,『爭取婦女退休保障聯合行動』於強積金實施前進行了是次問卷調查:
回頁首
- 調查目的
- 了解收入在婦女工資中位數以下的婦女﹝包括全職就業、兼職及待業婦女﹞對強積金的認識
- 了解收入在婦女工資中位數以下的婦女﹝包括全職就業、兼職及待業婦女﹞對投資的認識及經驗
- 了解強積金對在職﹝包括全職及兼職﹞婦女的影響
- 了解全職家庭主婦對退休生活的看法和計劃
- 了解受訪婦女對退休保障的看法
回頁首
- 調查方法
研究於2000年8月底展開,同年12月中完成初步報告。
- 調查對象 :
1. 18歲或以上而月薪低於婦女工資中位數的全職或兼職就業婦女
2. 18歲或以上的待業婦女
3. 18歲或以上的全職家庭主婦
定義︰
- 婦女工資中位數為$8500。1
- 待業婦女指於調查進行時半年內失業並正找尋工作的婦女。
- 全職家庭主婦指為沒有從事有薪勞動的已婚女性。
- 抽樣方法 :
大部份參與團體透過工作員及義工,邀請服務對象接受調查訪問,共完成問卷814份;另外,亦有一個團體透過街頭隨機抽樣方法訪問了102位婦女,即共完成問卷916份。其中有效問卷數目為885份,31份屬廢卷。
在團體單位內完成的問卷中,由於有接近三成的被訪者是正在參加僱員再培訓課程的學員,所以她們的身份也自然大多是「待業」。在整體來說,是項研究中抽取「在職」、「待業」及「全職主婦」的樣本數目大致相約﹝各佔約三成﹞,目的是希望能全面探索不同社會崗位婦女所面對的處境。
- 調查期 : 2000年8月21日至9月21日
回頁首
- 被訪者基本資料
表﹝一﹞ 受訪婦女就業狀況
放大此圖

表﹝二﹞ 受訪婦女年齡
放大此圖

表﹝三﹞ 受訪婦女婚姻狀況
放大此圖
表﹝四﹞ 受訪婦女學歷
放大此圖

表﹝五﹞ 受訪婦女每月平均薪金
放大此圖

回頁首
- 調查結果及分析
1. 在職及待業婦女對強積金的認識
1.1 對強積金供款者條件的認識
1.1.1 供款的最低入息限額
有近六成的被訪者﹝58.9%﹞不知道若每月入息低於某限額時,僱員不用供款,只需僱主一方供款,聲稱知道的只有四成﹝40.6%﹞。
表﹝六﹞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知道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236
342
3 |
40.6
58.9
.5 |
|
總數
|
581 |
100.0 |
1.1.2 而表示知道的被訪者數字當中,只有152位﹝64.4%﹞答對,即供款的最低入息限額為$4000,有33.1%是答錯的。
表﹝七﹞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答對
答錯
沒有回答
|
152
78
6 |
64.4
33.1
2.5 |
|
總數
|
236 |
100.0 |
1.1.3 為同一個僱主工作60日,而每星期工作不足18小時要否加入強積金
對兼職工作是否需要供強積金,有四成多﹝41.1%﹞的婦女答錯了,表示不知道的婦女超過四成半﹝45.4%﹞。
表﹝八﹞
| |
人數 |
百分比﹝ %﹞ |
|
需要
不需要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75
239
264
3 |
12.9
41.1
45.5
.5 |
|
總數
|
581 |
100.0 |
1.1.4 臨時工要否加入強積金
我們給被訪者一個假設問題,問題是:若果在酒樓做臨時工數日,是否需要加入強積金呢?結果顯示,超過五成半﹝55.1%﹞的婦女答錯了,而多於三成﹝32%﹞的婦女表示不知道。
表﹝九﹞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答對
答錯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73
320
186
2 |
12.6
55.1
32.0
.3 |
|
總數
|
581 |
100.0 |
1.2 對強積金投資計劃的認識
1.2.1 要自己選擇投資計劃及將強積金供款作投資用途
政府的宣傳一向強調僱員自己可決定投資計劃,但還有近五成﹝ 48.7%﹞的婦女表示不知道強積金供款會用作投資用途。
表﹝十﹞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知道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294
283
4 |
50.6
48.7
.7 |
|
總數
|
581 |
100.0 |
1.2.2 投資失利直接影響將來的退休金額
有四成多﹝44.2%﹞的婦女稱不知道對於投資失利會影響將來退休金額。
表﹝十一﹞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知道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317
257
7 |
54.6
44.2
1.2 |
|
總數
|
581 |
100.0 |
小結:
- 調查顯示,在職或待業的被訪者當中有過半數不知強積金最低供款金額是多少,即使表示知道的也有三成答錯了。在強積金實施前,政府積極進行宣傳,但顯然所傳播的資料太側重於投資自主,與及到老必有一個合理的退休金,對於僱員權益的資訊反而欠缺了。
- 有四成半婦女不知為同一個僱主工作
60日,而每星期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8小時是否需要供款,而超過四成的被訪者答錯了此問題,顯示她們對強積金的內容並不了解,這情況倒令人憂慮,因為被訪者中有15.8%的婦女是兼職人士,而在婦女工種近年雜散化及兼職化的趨勢下,兼職人士不清楚自身權益的現象實需關注。
- 有近五成被訪的婦女稱不知強積金供款將會用作投資用途,而四成多的婦女更不知投資失利會影響將來的退休金額。這顯示出政府的宣傳策略未能將強積金的具體內容廣泛傳達於基層婦女勞工,而所宣傳的訊息極為片面,報憂不報喜,過份誇大強積金的保障能力。
2. 在職及待業婦女對投資的認識及經驗
雖然政府一向強調強積金由員工自己決定投資計劃,但婦女勞工,尤其是沒有多餘金錢可作投資用途的婦女,她們究竟有沒有足夠的經驗及知識讓她們作出決定呢?
2.1 在職及待業婦女對投資的經驗
被訪者當中只有七名受訪者經常買賣股票/基金/債券,而完全沒有這類經驗的婦女有六成多﹝ 63.9%﹞,有約四成婦女間中或很少投資。
表﹝十二﹞
| |
人數 |
百分比 |
|
經常
間中
很少
從來沒有
沒有回答
|
7
91
109
371
3 |
1.2
15.6
18.8
63.9
.5 |
|
總數
|
581 |
100.0 |
2.2 在職及待業婦女對投資的知識
122位﹝21%﹞被訪者表示自己只有皮毛的投資知識,397位﹝68.3%﹞表示沒有投資知識,認為有足夠投資知識的只有 6人﹝1%﹞。
表﹝十三﹞
| |
人數 |
百分比﹝ %﹞ |
|
有,足夠
有,普通
有,但很皮毛
完全沒有
沒有回答
|
6
52
122
397
4 |
1.0
9.0
21.0
68.3
.7 |
|
總數
|
581 |
100.0 |
小結:
- 雖然政府一直強調投資計劃由僱員決定,但調查所得的結果顯示有近七成的婦女完全沒有投資知識而超過六成沒有投資經驗。僅有皮毛投資知識的婦女有兩成多,而有很少投資經驗的有近兩成。
- 這些數字顯示低收入婦女可能沒有多餘錢作投資用途,因此投資經驗亦很少。在要為強積金投資作決定時,她們可能會作錯誤的決定而令投資失誤,或選擇穩陣回報的基金,以致在退休時只能滾存較少的退休金額。這情況對中年在職人士的影響更為顯著。值得留意的是有超過六成的被訪者是在
38-52歲之間,憑其投資經驗及目前收入推算,其強積金供款能否保障晚年有安定的生活實令人質疑。
政府一直宣揚強積金讓僱員有投資自主權,但根據我們的調查顯示,大部份婦女都未具備足夠的投資知識及經驗,如何能作精明的投資決定,何況,對低收入婦女而言,些微的供款根本無需作什麼精明投資決定。投資自主權只是政府一個美麗的謊言。
3. 強積金對在職婦女的影響
3.1 強積金與退休生活保障
3.1.1 強積金供款是否足夠維持退休後生活費用
根據學者計算得出2:如果一個現年四十歲、月入一萬元的僱員,到六十五歲退休時共工作了廿五年。如果她 /他活到七十九歲﹝即港人平均壽命﹞,在退休後的十四年,每月可得相等於目前$1,700的退休金額。
在調查中我們要求受訪者以上述的計算方法作參考,粗略估計自己以現時薪酬作計算,退休後每月可得多少強積金,而該金額又是否足夠支付生活費。在 581位在職或待業的被訪者中,絕大部份﹝89.7%﹞認為以自己現時的入息,估計退休後所得的平均每月金額不足以維持生活。只有17位婦女﹝2.9%﹞認為足夠。
由於本調查的對象﹝在職或待業的被訪婦女月入必須相等於或低於女性入息中位數 $8,500﹞,在職被訪者退休後的生活費必然少於上述例子的$1,700。
表﹝十四﹞
| |
人數 |
百分比﹝ %﹞ |
|
足夠
不足夠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17
521
40
3 |
2.9
89.7
6.9
0.5 |
|
總數
|
581 |
100.0 |
3.1.2 強積金不足的解決方法
當強積金不足夠退休後生活費時,被訪者採取怎樣的解決方法呢?有超過四成﹝47.4%﹞被訪者表示「到時再算」,其次是「動用自己的儲蓄」﹝32.0%﹞,只有11.1%會選擇「依靠家人」。
表﹝十五﹞ ﹝可選多項﹞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到時再算
動用自己的儲蓄
死慳死抵
領綜援
依靠家人
|
247
167
119
83
58 |
47.4
32.0
22.8
15.9
11.1 |
小結:
- 由於受訪的在職及待業婦女入息為女性入息中位數或以下,所以絕大部份被訪者均認為由現在開始供強積金,將來可得的退休金額不足以維持退休後的生活費。
- 有接近一半的在職或待業被訪者﹝
47.4%﹞為在職貧窮人士﹝月入低於全港入息中位數的一半,即$5000以下﹞﹝見表五﹞,根據上述的例子推算,她們退休後的每月退休金額只有數百元。區區之數,如何過活!目前,很多被訪者的生活已是足襟見肘,難怪有四成多認為金額不足夠的被訪婦女採取「到時再算」的消極方法,或者是犧牲現時的生活質素,從有限的薪金中扣取一部份以備將來之用。只有絕少部份期望將來會得到家人供養。
3.2 強積金與在職婦女
3.2.1 強積金對在職婦女工作條件的影響
為了進一步了解實施強積金對在職婦女的工作條件有沒有影響,我們詢問在職婦女的工作條件有沒有因強積金而出現減薪或變為外判等的轉變。在 259位在職受訪婦女中:有三成﹝30.8%﹞表示她們的薪金或工作性質沒有任何改變。有四成﹝41.3%﹞表示不知道會否有改變。令人擔心的是有接近三成受訪在職婦女﹝27%﹞表示她們的工作條件已由於要供強積金而出現改變。
表﹝十六﹞ 公司有否因實施強積金而改變工作條件或性質
| |
人數 |
百分比﹝ %﹞ |
|
有
沒有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70
80
107
2 |
27.0
30.8
41.3
0.8 |
|
總數
|
259 |
100.0 |
3.2.2 公司由於實施強積金所採取的做法
公司最常採取的方法是凍薪﹝35.7%﹞、其次是減福利﹝28.5%﹞、及將長工變合約工、減薪、將職位變為外判及包薪。
表﹝十七﹞ ﹝可選多項﹞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凍薪
減福利
長工變為合約工
減薪
將職位變為外判
包薪﹝薪金中已包僱主供款﹞
|
25
20
18
17
6
6 |
35.7
28.5
25.7
24.2
8.5
8.5 |
3.2.3 公司有沒有加入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雖在200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在進行調查的8月份仍有六成﹝156人﹞受訪在職婦女表示並不知道公司是否已經加入了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
表﹝十八﹞ ﹝總人數259﹞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知道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101
156
2 |
39.0
60.2
0.8 |
|
總數
|
259 |
100.0 |
3.2.3 公司有沒有向員工解釋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安排
有接近七成﹝179人﹞表示公司並無向員工解釋有關強積金的安排。
表﹝十九﹞ ﹝總人數259﹞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知道
不知道
沒有回答
|
76
179
4 |
29.3
69.1
1.5 |
|
總數
|
259 |
100.0 |
小結:
調查顯示,強積金雖未實行,但已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弊。有27.%的在職受訪者被公司利用種種形式,將僱主的供款轉嫁於她們身上,變相扣減薪金及福利。而有六成不清楚公司是否已設立了強積金,有七成表示公司並無向她們作出交待。
3.2 分析
- 香港除了強積金計劃或已獲豁免的公積金計劃之外,並沒有其他由政府監管的的退休保障制度。所以,實在令人懷疑強積金能否保障供款者
- 特別是低收入婦女的晚年生活。由於傳統的女性角式和責任,結構性地使婦女處於勞動市場中的低下層,強積金更會進一步強化了這一種不平等。
中外統計均顯示女性工資一般較男性為低。香港女性工資中位數為$8,500,而男性則為$11,0003。1999年的數據更顯示,低入息的就業女性人數往往較男性多出數倍4。在月入少於$4000的就業人士中,女性佔了83%5。供款與入息掛鉤的強積金計劃令婦女能積存的退休金額較男性為少。
另一方面,女性為了家庭責任,一般都會在生兒育女的階段退出或半退出勞動市場,成為全職家庭主婦或轉做兼職。以兼職人數來說,女性每週工作時數少於20小時者較男性高出1.1%6。除兼職人口較男性為高外,女性的就業年期亦比男性短。據外國研究顯示,女性的平均就業年期為廿五年,男性則平均為四十年。香港1999年第四季的數字顯示,在本港的女性勞動人口中,未婚女性的勞動人口均比已婚女性為高,30歲以上的未婚女性勞動人口比例更較已婚女性高出四成7。
其次,近年香港經濟放緩,婦女勞動參與率亦隨著年歲增長而不斷下降。過去婦女勞動參與率被形容為一倒轉的鐘形模式,亦即是婦女在子女長大後會從新投入勞動市場,但是99年的數據顯示8,婦女勞動參與率在25至29歲的達至84.4%的高峰後便呈直線下降,到45至49歲時只有53.9%的參與率,之後仍然持續下降。而不會像過去一般,在中年階段會回升,此一現象說明了轉做全職主婦的中年婦女,相比於過去更難重新投入勞動市場,只能被迫繼續做全職家庭主婦。
4. 家庭主婦對年老生活的看法和準備
4.1 家庭主婦對年老生活的看法
4.1.1 家庭主婦有否為自己老年生擔憂
接近七成﹝ 68.1%﹞的全職家庭主婦表示對自己的晚年生活感到擔憂。三成﹝31.6%﹞則沒有擔憂。
表﹝二十﹞
| |
人數 |
百分比﹝ %﹞ |
|
有
沒有
沒有回答
|
207
96
1 |
68.1
31.6
0.3 |
|
總數
|
304 |
100.0 |
4.1.2 沒有為自己的年老生活擔憂的原因
有超過一半沒有擔憂的受訪者是由於「無想過這個問題」﹝55.2%﹞、其次是「相信丈夫/仔女會養自己」﹝32.3%﹞。只有2人﹝2%﹞會選擇拿綜援。
表﹝二十一﹞ ﹝可選多項﹞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相信丈夫 /仔女會養自己
自己有足夠的金錢
無想過這個問題
可以拿綜援
其他
|
31
21
53
2
2 |
32.3
21.8
55.2
2.0
2.0 |
小結:
接近七成全職家庭主婦為未來晚年生活擔憂。表示不擔憂的受訪者除了有二成人認為自己有經濟能力去應付之外,主要是沒有去想這個問題。這裡反映出主婦由於沒有獨立經濟能力,因此無從計劃或為老年退休生活作任何準備。她們只能從僅有的家用中努力儲蓄,或是寄望家人將來會照顧她們。
4.2 家庭主婦對年老生活的準備
在304位受訪全職家庭主婦中,有六成﹝60.9%﹞表示有為自己的晚年生活作準備。36.8%受訪者則沒有作任何準備。七成有做準備的受訪者是用儲蓄的方法﹝73.5%﹞、其次是買保險﹝35.7%﹞。而一半沒有為晚年生活做準備的受訪者﹝49.1%﹞,其原因是「無錢就無得準備」,其次是「太長遠,到時先算」﹝46.4%﹞,領取綜援依然是香港人不願意做的事,只有8個受訪者表示因為可以拿綜援而不作晚年準備。
表﹝二十二﹞ 為自己的年老生活作準備
| |
人數 |
百分比﹝ %﹞ |
|
有
沒有
沒有回答
|
185
112
7 |
60.9
36.8
2.3 |
|
總數
|
304 |
.100.0 |
表﹝二十三﹞準備方法 ﹝可選多項﹞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儲蓄
買保險
買樓 /車保值
投資股票 /基金/債券
做生意
|
136
66
16
14
3 |
73.5
35.7
8.6
7.6
1.6 |
表﹝二十四﹞ 沒有準備的原因 ﹝可選多項﹞
| |
人數 |
百分比﹝ %﹞ |
|
無錢無得準備
太長遠,到時先算
有問題可以申請綜援
無需要計劃,相信無問題
|
55
52
8
7 |
49.1
46.4
7.1
6.3 |
小結:
六成受訪全職家庭主婦表示有為自己的晚年生活作準備。其中絕大部份都是用儲蓄和買保險等審慎的方法,只有不出一成人會採取投資的方法。最值得關注的是沒有替將來晚年作任何準備的受訪者中,有一半人表示「無錢無得準備」,可見沒有收入的主婦是即使有心也無力為將來作準備。其他表示「太長遠,到時先算」的心態也反映出受訪者的無奈,因為今次調查的對象有四成為 42歲以上﹝見表﹝二﹞﹞,為晚年作準備應非「太長遠」的事。
4.3 分析
基於長久以來性別家庭分工不平等,家庭照顧的責任通常落在婦女身上。根據政府統計署二零零零年人口統計數字顯示,現時全港有接近 78.9萬家庭主婦,她們承擔社會後援的重要角色,但無論在社會地位或經濟價值的領域裡均不被認可,這並非是她們沒有辛勤地工作,問題是社會上仍未肯定家庭主婦在家中所做的無酬勞動:包括照顧子女或傷病的家人、清潔、煮飯、洗燙等,也沒有視以上的勞動為一種工作,因此,不能享有與在職人士一樣的權利及福利,到老年時更無退休保障。
婦女作為家庭主婦,其家庭的崗位及工作是一種社會及經濟活動,應該被視為是一種公共的活動﹝ activities in public domain﹞而不是私人的活動﹝private domain﹞,正是因為社會普遍把家庭崗位及工作視為私人事務,所以,家庭主婦不被列入種種的社會保障制度內,包括強積金,造成因為家庭崗位而得不到平等的對待,便進一步鞏固她們的從屬地位。
5. 被訪者對退休保障的看法
強積金是以入息計算的,對於沒有入息、入息低或工作能力低的的婦女來說,她們年老的退休生活便要倚靠家人或政府了。民間一直要求政府設立全民退休保障,被訪者的看法又如何呢?
5.1 女人應該有權以獨立的身份享有合理的退休保障而不需要倚賴丈夫或仔女養
有超過八成﹝ 83.6%﹞被訪者同意上述說法,認為婦女應有權以其個人身份享有合理的退休保障而不需要倚賴家人。
表﹝二十五﹞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740
56
72
17 |
83.6
6.3
8.2
1.9 |
|
總數
|
885 |
100.0 |
5.2 由於全職家庭主婦對社會貢獻不是以金錢計算,所以即使她們沒有供款但到老時都應該與其他在職人士一樣享有退休金
超過七成半﹝ 76.8%﹞的被訪者同意全職家庭主婦對社會的貢獻不能用金錢來計算,所以她們無需供款也應獲得退休保障。
表﹝二十六﹞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680
70
106
29 |
76.8
7.9
12.0
3.3 |
|
總數
|
885 |
100.0 |
5.3 全職家庭主婦應該享有退休保障
超過七成半﹝ 77.2%﹞的婦女認為全職家庭主婦應該享有退休保障,不同意的不足一成。
表﹝二十七﹞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683
62
113
27 |
77.2
7.0
12.8
3.0 |
|
總數
|
885 |
100.0 |
5.4 家務助理應該包括在強積金範疇內
現時家務助理不在強積金保障範圍內,但超過六成半﹝ 66.7%﹞被訪者認為家務助理應該被保障。
表﹝二十八﹞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590
125
143
27 |
66.7
14.0
16.2
3.1 |
|
總數
|
885 |
100.0 |
5.5 退休保障應該由僱主,僱員和政府三方面供款
有超過八成半﹝ 86%﹞被訪者贊成退休保障應由政府、僱主及僱員三方供款,只有百份之五的婦女不同意。
表﹝二十九﹞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761
46
59
19 |
86.0
5.2
6.7
2.1 |
|
總數
|
885 |
100.0 |
5.6 無論有無出外工作,所有人到了退休年齡都應該享有退休保障
超過八成﹝ 82.1%﹞的婦女認為不是只有入息的人士才可享有退休保障,所有人都應有這權利。不同意這看法的少於一成。
表﹝三十﹞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727
77
64
17 |
82.1
8.7
7.2
1.9 |
|
總數
|
885 |
100.0 |
5.7 綜援唔可取代退休保障
有近七成﹝ 68.8%﹞的被訪者同意綜援不能取代退休保障,但亦有近兩成﹝18.2%﹞的被訪者不同意此看法。
表﹝三十一﹞
| |
人數 |
百分比﹝ %﹞ |
|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沒有回答
|
609
161
89
26 |
68.8
18.2
10.1
2.9 |
|
總數
|
885 |
100.0 |
小結:
- 現時的社會福利多以家庭為計算單位,已婚婦女難以以獨立身份申請,婦女在退休時經濟亦要倚賴家人。但在被訪婦女當中,不管是否有工作或其婚姻狀況如何,有八成多被訪者同意婦女應有權以其個人身份享有合理的退休保障而不需要倚賴家人。事實上,隨著社會的轉變,家庭主婦亦有可能得不到家人照顧需申請綜援,可見社會福利政策有需要確認婦女的獨立性,讓她們能以獨立身份接受社會福利。
- 有七成半以上的婦女認為社會要確認全職家庭主婦對社會的無酬貢獻,因此,她們不用供款也應可以獲得退休保障。有七成半同意家庭主婦應享有退休保障。這也反映出家庭主婦的意識日益提高
- 強積金管理局解釋家務助理被豁免的理由是難於監管及本地家庭助理人數少,但這實在令人難以接受。被訪者當中便有六成半以上贊成將家務助理納入強積金保障內。
- 退休保障不單是個人的責任,被訪者中有八成半同意退休保障應該由僱主、僱員及政府三方供款才合理。顯示市民認為政府有責任照顧低收入人士。
- 有接近七成的被訪者認為綜援並不能取代退休保障。這顯然與綜援一向給人一個負面的形象有關,而且大多數人認為綜援是一種接濟,而退休保障是一個福利權益。
回頁首
- 總結
政府宣傳不足、報喜不報憂
早在強積金正式實施以前,政府雖投入大量資源作宣傳,但調查顯示受訪者對強積金的內容不甚清楚。
在全部在職或待業被訪婦女中,只有152位﹝29.3%﹞清楚僱員最低供款入息為4000元;只有75人﹝12.9%﹞知道為僱主工作60天而每星期少於18小時仍需加入強積金;只有50.6% 受訪者知道僱員需自己選擇投資計劃以及54.6% 知道投資失利將直接影響將來退休金額。
由此可見政府對強積金宣傳雖廣,但大部份受訪者對其細節甚至自身權益仍毫不知情。
婦女欠缺投資經驗及知識
僱員雖可決定如何投資強積金,但調查發現只有 36.1% 受訪在職或待業婦女有投資經驗;以及只有1% 認為自己有足夠投資知識。強積金既要求必須將供款投資,但實在只有少數基層婦女有足夠的投資經驗和和知識,在要求她們為強積金作投資決定時,她們或會作錯誤選擇或傾向穩陣﹝即回報率低﹞的基金而令她們到退休時只能滾存較少的退休金。
強積金欠缺婦女角度
香港政府從沒有一套全面的婦女政策,其施政亦欠缺婦女角度 ─ 婦女為獨立個體而設計真正配合婦女需要的政策。在提出強積金條例草案之前,政府明顯並沒有對此政策作出性別審核 ─ 評估計劃推行對兩性,尤其是婦女的影響。
低收入婦女
- 從政府的統計數字可看到,婦女多從事低收入及非技術工種,月入少於
$4000的就業人士中,女性佔了83%,而月入$15,000 - $19,000的女性只佔30%﹝見附錄3﹞;
- 調查顯示
89.7% 在職或待業婦女估計以現行收入計算,即使供款多年,仍未能積存足夠供款以安享晚年。
- 由於家庭責任問題,婦女的工作年期普遍較男性為短。政府數字顯示,在
20-29歲組別的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當中,未婚佔86.2%,而已婚的即降至66.8%。
- 由於經濟轉型及經濟衰退,婦女工作雜散化的情況日益嚴重,婦女從事合約工、外判工及兼職工的人數大增。
家庭主婦
計劃以入息計算,將家庭主婦摒諸門外,漠視她們對社會的無酬勞動貢獻,到老也要倚賴家人/政府的經濟支持。
- 調查所得,家庭主婦對晚年生活的安排亦較為被動。有
34.3% 主婦表示將依賴家人或綜援過活。信賴自己有足夠能力的,只有21.8%。沒有為退休生活作準備的主婦中,共107人﹝35.2%﹞認為無錢就無可準備或認為退休是很長遠的事,反映出無獨立經濟身份主婦的無奈。強積金沒有把家庭主婦包括在內,是沒有平等對待有家庭崗位的人士,導致她們未能安享晚年。
基於家庭內不平等的性別分工,家庭照顧的責任通常落在婦女身上。她們承擔了家庭崗位及社會後援的重要角色,這並非是她們沒有辛勤地工作,而是社會仍未肯定家庭主婦所作一切無酬的工作:包括照顧子女或傷病的家人、清潔、煮飯、洗燙等。社會一向將工作與薪酬掛勾,沒有薪酬的,便不算是一種工作或職業,亦不被重視。因此,強積金以入息為主,保障在職人士的退休生活;家庭主婦自然被摒諸門外。
家庭主婦在其家庭崗位內的無酬勞動,應該被等同公共範疇的活動 ﹝activities in public domain﹞,而非私人範疇的活動 ﹝private domain﹞。這樣,家庭主婦的工作,才能得到真正的平等對待。
至於受訪婦女對退休保障的看法,普遍有八成的受訪者不論是受薪人士或是在家作無酬勞動的全職家庭主婦都應可以獨立身份享有退休保障,而有超過86% 受訪者認為政府有責任照顧市民老年生活。
家務助理
強積金以入息計算,但卻不保障家務助理,這行業超過九成是婦女。
- 有
66.7%的受訪者認為家務助理應被納入退休保障範圍內。事實上,本地受訓之家務助理已有實質數量,而且與日俱增。95年有323名家務助理學員受訓畢業,99年已增至9882人,增幅超過三十倍;截至2000年9月,合共有23 431名家務助理學員畢業,其中有超過七成學員投身這行業。當局願意投放大量資源,培訓本地家務助理員,反映香港對本地家務助理的需求正不斷增加。
家務助理行業,已非只是外傭的天下。現行強積金計劃並不包括家務助理的做法,與鼓勵家務助理行業發展的再培訓方向及市場趨勢並不相符,造成政策矛盾。而更重要的是,從事家務助理工作的主要是女性,不把她們加入強積金計劃之做法,本身已觸犯性別歧視條例。
從以上種種分析所得,社會上的性別行業分隔、角色定型及家庭崗位令到婦女在強積金計劃下並沒有太大的得益,她們所能滾存的退休金亦不能為她們提供一個合理的退休生活。
至於強積金對在職婦女的影響,調查雖在強積金實施前進行,已有 27% 受訪者被僱用的公司有凍薪、減薪、減福利、由長工變成合約制、將職位變為外判等情況出現。於調查進行時只有未足四成的受訪者表示公司已加入並已向員工解釋強積金計劃。可見正當婦女仍疑惑強積金實際效用之時,其害已顯現,部份僱主亦將供款責任轉嫁於僱員身上。
回頁首
建議
強積金計劃之「受惠」者只有受薪僱員,將家庭主婦拒諸門外,否定她們對社會的貢獻。同時亦強化她們作為經濟依賴者的身份,令她們在退休年齡後仍需依靠家人、綜援或辛勤工作,剝奪她們於晚年能有尊嚴地過活的權利。
對於能加入強積金計劃的婦女,在現行女性佔貧窮勞動人口的大多數情況下,一般婦女只能得到較低的保障,甚至在強積金未實施以前,部份僱主己開始減薪、削福利等行動,令本已低薪的婦女承受打擊。故此我們認為政府應:
- 消除強積金對家務助理的歧視,把家務助理納入強積金的保障範圍內,並設立監管機制,確保強積金於此行業中得以落實。
- 保障最低回報金額,令市民不會因金融風暴或投資失利而盡失血汗錢。
- 政府應該緊密監察強積金實施後對婦女勞工的影響,設立保密投訴制度,調查僱主因強積金而作的違法行為。
- 在推行強積金的同時,政府應設立全民退休保障,令已退休者、低收入人士及家庭主婦能享受有尊嚴的退休生活。
- 政府在制定政策、財政預算及草擬法例時必須進行性別審核,全面考慮它們對兩性的影響。婦女事務委員會應擔當監察的角色,以婦女角度從新檢視現存法律和政策中有關的歧視問題。
- 仿傚其他進步國家的做法,確認無酬家務勞動是社會生產力之一。著手研究如何統計家務勞動的數據及價值,以作更清晰的政策指引及資源分配。
- 制定全面的社會保障政策,以確保每位市民能在合理的水平上生活。改變現時福利制度以家庭為單位的觀點,讓婦女可以獨立身份申請或享有社會福利。
回頁首
附錄
- 爭取婦女退休保障聯合行動成員名單
此聯席是由一群社會服務團體及婦女團體所組成,於 2000年5月成立,目的是關注不同社會崗位的婦女的退休保障問題,並積極爭取改善的方法和資源。成員包括:
|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婦女事務關注組
仁愛堂社區中心
新婦女協進會
職工盟婦女事務委員會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
成衣、文職及零售業職工總會
|
* 排名不分先後
- 問卷樣本
婦女退休保障問卷調查
|
(1) |
請問你現時的身份是: |
| |
1 □ 全職就業 2 □ 兼職 3 □ 待業
4 □ 全職家庭主婦(跳至第二部份第13題) |
|
第一部份 : (請在職及待業婦女作答) |
|
|
首先想問鴽A對強制性公積金 (即係強積金) 的認識。 |
|
(2) |
你知唔知每月入息低過幾多錢 , 僱員唔駛供款, 只係僱主供? |
| |
1 □ 知道 2 □ 不知道 |
| |
↓ |
| |
即係幾多呢? $_____________ |
| |
|
|
(3) |
假如你在寫字樓做兼職清潔工 , 幫同一個老闆做夠60日, 但係每星期的工作時間加埋唔夠18個鐘, 你知唔知咁黿〞p你要唔要加入強積金呢? |
| |
1 □ 要 2 □ 唔駛 3 □ 唔知道 |
| |
|
|
(4) |
假設你在酒樓做臨時工 , 只係做幾日, 你駛唔駛加入強積金計劃呢? |
| |
1 □ 要 2 □ 唔駛 3 □ 唔知道 |
|
(5) |
你知唔知如果你要加入強積金 , 係要自己選擇投資計劃, 將你的強積金供款拎去投資呢? |
| |
1 □ 知 2 □ 唔知 |
| |
|
|
(6) |
你有無試過買股票/基金/債券等金融投資工具? |
| |
1 □ 經常 2 □ 間中 3 □ 很少 4 □ 從來沒有 |
| |
|
|
(7) |
你覺得自己有無足夠的知識去做投資選擇呢? |
| |
1 □ 有, 足夠 2 □ 有, 普通 3 □ 有, 但很皮毛 4 □ 完全沒有 |
| |
|
|
(8) |
你知唔知如果你選擇鴽賳磠p劃投資失利 , 係會直接影響你將來的退休金額? |
| |
1 □ 知 2 □ 唔知 |
| |
|
|
(9) |
假如你月入一萬元 , 供款25年, 退休後的14年內平均每個月可拿到的退休金約是$1,700。以這個例子來做參考, 你估計你由現在開始供款直至65歲退休, 你的供款夠唔夠你生活呢?(假如你筆強積金的投資無賺無蝕) |
| |
1 □ 夠 |
| |
2 □ 唔夠 → 咁你會點解決呢?(可選多項) |
| |
|
a. □ 依靠家人 |
| |
|
b. □ 動用自己其他的儲蓄 |
| |
|
c. □ 領綜援 |
| |
|
d. □ 死慳死抵 |
| |
|
e. □ 到時再算 |
| |
3 □ 唔知道 |
| |
|
* 如果你係待業/家務助理,請跳答第三部份第15題 |
| |
|
|
(10) |
你知唔知你公司是否已經加入了任何一個強積金計劃? |
| |
1 □ 知 2 □ 唔知 |
| |
|
|
(11) |
你公司/僱主有沒有向員工解釋過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安排? |
| |
1 □ 有 2 □ 無 |
| |
|
|
(12) |
據你所知 , 你公司有無因為要供強積金而有以下的做法?(可選多項) |
| |
1a □ 凍薪 |
| |
1b □ 減薪 |
| |
1c □ 將職位變為外判 |
| |
1d □ 將長工變為合約工/臨時工 |
| |
1e □ 包薪(薪金中已包僱主的供款) |
| |
1f □ 減福利 |
| |
1g □ 其他(請註明) : 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2 □ 沒有以上的事 |
| |
3 □ 不知道 |
|
第二部份 : (請全職家庭主婦作答) |
|
|
(13) |
你有無為老髐妨嶊漸肮▽廒~過? |
| |
1 □ 有 |
| |
2 □ 無 → 點解? |
a □ 相信丈夫/仔女會養自己 |
| |
|
b □ 自己有足夠的錢 |
| |
|
c □ 無想過這個問題 |
| |
|
d □ 可以拿綜援 |
| |
|
e □ 其他(請註明)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14) |
你有無為自己退休後的生活費做定準備? |
| |
1 □ 有 → 是什麼? |
a □ 儲蓄 |
| |
|
b □ 買保險 |
| |
|
c □ 投資股票/基金/債券等 |
| |
|
d □ 買樓/車保值 |
| |
|
e □ 做生意 |
| |
|
f □ 其他(請註明)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2 □ 無 → 點解? |
a □ 覺得無需要計劃, 相信無問題 |
| |
|
b □ 無錢就無得準備 |
| |
|
c □ 有問題可以申請綜援 |
| |
|
d □ 太長遠, 到時先算 |
| |
|
e □ 其他(請註明)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三部份 : (請所有被訪者作答) |
|
(15) |
你同唔同意以下的睇法 : |
| |
|
同意 |
唔同意 |
無意見 |
| |
15.1 |
無論有無出外工作 , 所有人到鱁h休年齡都應該享有退休保障 |
1 □ |
2 □ |
3 □ |
| |
15.2 |
退休保障應該由僱主、僱員和政府三方面供款 |
1 □ |
2 □ |
3 □ |
| |
15.3 |
綜援唔可以取代退休保障 |
1 □ |
2 □ |
3 □ |
| |
15.4 |
全職家庭主婦應該享有退休保障 |
1 □ |
2 □ |
3 □ |
| |
15.5 |
由於全職家庭主婦對社會貢獻不是用金錢計算 , 所以即使他們無供款, 但到老時都應該與就業人士一樣享有退休金 |
1 □ |
2 □ |
3 □ |
| |
15.6 |
女人應該有權以獨立的身份享有合理的退休保障 , 而不需要倚賴丈夫或仔女養 |
1 □ |
2 □ |
3 □ |
| |
15.7 |
家務助理應該包括在強積金的範疇內 |
1 □ |
2 □ |
3 □ |
|
第四部份 : (請所有被訪者作答) |
|
(16) |
請問你大約幾歲? |
| |
1 □ 18 至22歲 |
5 □ 38 至42歲 |
| |
2 □ 23 至27歲 |
6 □ 43 至47歲 |
| |
3 □ 28 至32歲 |
7 □ 48 至52歲 |
| |
4 □ 33 至37歲 |
8 □ 53歲或以上 |
| |
|
|
(17) |
婚姻狀況 : |
| |
1 □ 未婚 2 □ 已婚 3 □ 離婚或寡 |
| |
|
|
(18) |
請問你讀書讀到什麼程度? |
| |
1 □ 從未入學 2 □ 小學 3 □ 初中
4 □ 高中 5 □ 預科 6 □ 大專或以上 |
| |
|
|
(19) |
你最近一年平均每個月大約有幾多薪水? (只計算有工做的月份) |
| |
1 □ $2,000以下 |
| |
2 □ $2,000 - $2,999 |
| |
3 □ $3,000 - $3,999 |
| |
4 □ $4,000 - $4,999 |
| |
5 □ $5,000 - $5,999 |
| |
6 □ $6,000 - $6,999 |
| |
7 □ $7,000 - $7,999 |
| |
8 □ 不適用 |
*** 問卷到此完成,多謝你接受訪問 ***
3. 一九九九年第四季按性別及每月就業收入劃分的就業人數
|
每月就業收入 |
性別 |
人數 |
男女比例 |
|
少於 3,000 |
男 |
25,300 |
27.2 |
|
女 |
67,600 |
72.8 |
|
合計 |
92,900 |
100.0 |
|
3,000 - 3,999 |
男 |
23,000 |
11.7 |
|
女 |
173,000 |
88.3 |
|
合計 |
196,000 |
100.0 |
|
4,000 - 4,999 |
男 |
31,700 |
33.4 |
|
女 |
63,100 |
66.6 |
|
合計 |
94,800 |
100.0 |
|
5,000 - 5,999 |
男 |
64,900 |
45.4 |
|
女 |
77,900 |
54.6 |
|
合計 |
142,800 |
100.0 |
|
6,000 - 6,999 |
男 |
104,500 |
49.2 |
|
女 |
107,700 |
50.8 |
|
合計 |
212,200 |
100.0 |
|
7,000 - 7,999 |
男 |
120,700 |
55.3 |
|
女 |
97,500 |
44.7 |
|
合計 |
218,200 |
100.0 |
|
8,000 - 8,999 |
男 |
173,400 |
60.0 |
|
女 |
115,300 |
39.9 |
|
合計 |
288,800 |
100.0 |
|
9,000 - 9,999 |
男 |
134,500 |
64.9 |
|
女 |
72,900 |
35.1 |
|
合計 |
207,400 |
100.0 |
|
10,000 - 14,999 |
男 |
578,200 |
69.1 |
|
女 |
258,900 |
30.9 |
|
合計 |
837,200 |
100.0 |
|
15,000 - 19,999 |
男 |
244,800 |
69.9 |
|
女 |
105,400 |
30.1 |
|
合計 |
350,200 |
100.0 |
|
20,000 - 29,999 |
男 |
242,700 |
68.3 |
|
女 |
112,500 |
31.7 |
|
合計 |
355,200 |
100.0 |
|
30,000 或以上 |
男 |
225,900 |
72.1 |
|
女 |
87,200 |
27.9 |
|
合計 |
313,100 |
100.0 |
|
總計 |
男 |
1,969,500 |
59.5 |
|
女 |
1,339,900 |
40.5 |
|
合計 |
3,309,500 |
100.0 |
資料來源: 1999年第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
4. 一九九九年第四季每周工作時數少於20小時的就業人數
|
性別 |
人數 |
比率 |
|
男性 |
43,000 |
2.2 |
|
女性 |
44,400 |
3.3 |
資料來源: 1999年第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
5. 一九九九年第四季按選定年齡組別及婚姻狀況劃分的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
|
年齡組別 |
婚姻狀況 |
|
從未結婚 |
曾經結婚 |
|
20 - 29 歲 |
86.2 |
66.8 |
|
30 - 39 歲 |
95.4 |
59.4 |
|
40 歲或以上 |
74.0 |
31.4 |
資料來源:1999年第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
6. 一九九九年按年齡及性別劃分的勞動人口參與率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組﹝二﹞
放大此圖

回頁首
- 備註
- 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香港特區政府,2000年4月至6月,第62 - 63頁
- 見滅貧季刊第十一期,社會保障學會出版,2000年3月,第1頁
- 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香港特區政府,2000年4月至6月,第62 - 63頁
- 1999年第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香港特區政府,圖見附錄3(一九九九年按性別及每月就業收入劃分的就業人數)
- 黃洪、李劍明,香港「邊緣勞工」近年的發展,樂施會出版,2000年7月,第21頁
- 1999年第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香港特區政府,圖見附錄4(每週工作時數少於20小時的就業人數)
- 1999年第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香港特區政府,圖見附錄5(按選定年齡組別及婚姻狀況劃分的女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
- 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香港特區政府,圖見附錄6(一九九九年按年齡及性別劃分的勞動人口參與率)
回頁首
|